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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得‧皮特森在「老年潮」一書中,指出因應人口老化及少子化,可行的對策包括:(一)鼓勵更長的工作年齡。(二)逐漸增加工作年齡勞動力的規模。即提高勞動參與率。(三)生養更多更具生產力的小孩。(四)強調孝順的義務。(五)針對老人基本的需求給予津貼。(六)要求人們為老年儲蓄。(七)面對問題及早開始必要改革。
依最近資料,我們可確認生育率下降的比政府原先估計更快,而醫療科技進步與全民健保及老人福利津貼等制度,會使目前中老年人壽命比原先預期更長。但由於前者的影響超過後者,我們估計十年內台灣的人口就會停止成長。最高人口數應在2250萬人左右,然後人口就開始緩慢萎縮、減少,果爾總體經濟必受嚴厲衝擊。 整體而言,我們認為少子化的問題嚴重性尚未為各方所充分瞭解。長此以往,台灣有「亡國滅種」之虞。由於老年人口日益增多,而老年人有投票權,主政者會自動增加老人福利。等於是老人透過選票,榨乾年輕人及小孩。未來社會福利措施會更向老年人傾斜。果爾少子化現象會更嚴重。為了因應前述人口危機,我們認為政府應立即採取幾項措施: 一、 將不孕症治療納入健保給付範圍,初期可限制每位婦女不得超過10萬元。 二、 軍公教及勞農保之生育給付提高為目前兩倍。前述二項措施由全體投保人負擔,必要時調升保險費,由於社會保險有跨世代互助效果,養育更多更有生產力的小孩,對社會保險永續經營極有助益。 三、 比照軍公教人員,中低收入戶小孩之學費,由國家全額補助。午餐費及健保費亦然,由政府提供。民國70年我國新生兒人數達41萬餘人,至92年己降至22萬餘,減幅達五成,教育部應可移撥經費,支應此項需求。此舉對矯正貧富不均,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及社會階級移動應極有助益。 四、 撫養10歲以下兒童之寬減額,比照70歲以上尊親屬,即由目前7萬多元提高11萬餘元,這部分支出,由提高營業稅稅率支應。而前述第一及第三項目,屬於實物給付,對生育及養育小孩有立即助益,小孩是直接受惠者。父母不能挪用這筆資金。第二及第四項則矯正社福措施偏向老年人的偏差,可提高年輕人的生育意願。 五、 實施中低收入戶兒童津貼 基於前述人口變遷趨勢,我們誠懇呼籲政府及各政黨,應以全民福祉為念,勿對老人津貼再加碼,或進一步放寬老人津貼及老農津貼請領條件。如政府尚有財源,應實施中低收入戶兒童津貼。甚至比照敬老津貼排富條款作法,只要家戶財產未超過500萬元且年收入不到50萬元者,戶內兒童可月領三千元。許多歐美先進國家早已實施此一措施。政府可規定家長必須把這些錢用於教育、養育小孩。由於新生兒數目逐年減少,而老人數目大增,我們估計發放兒童津貼所需預算將遠低於老人津貼。由於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目前的政府債務未來也要由他們來承擔與償還,此時對貧困兒童伸以援手,讓他們能受適當教育,則既可提高生產力,也可強化未來國家主人翁扶養老人、承擔政府龐大債務的能力,如此才符合跨世代公平負擔原則。 | ||||||||||
| ->台灣人口變遷下平均財富與生活品質之維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