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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博志

台灣的經濟決策是以民為主嗎?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若某個夜市警方維持秩序的能力或意願下降,而隔壁幫派經營的夜市則日漸繁盛,這夜市的商人難免有人想要改接受幫派的保護,甚至搬到幫派的夜市去。但想到在幫派的夜市可能要繳很高的保護費,也可能隨時被幫派分子修理,又有點害怕,而期望警方能更關心一點。

夜市的攤商們當然也可以自己更努力,改進自己商品的品質和服務,並提高夜市整體的競爭力,以使大家有更高的獲利能力,可以有更高的內聚團結能力,並得到警方更多的重視。這夜市可提供更完整的食物和服務項目,讓消費者來這一區就可滿足全部需要,不必依賴隔壁夜市分客人過來。這夜市也該發展獨特有吸引力的食物,讓更多消費者為了這些獨特的東西而主動光顧和照顧這夜市。

而要完成這些努力,攤商們公平的參與規劃乃是必要的過程。大家共同做主公平參與而非由一位老大支配,也是這夜市和幫派夜市競爭及區隔,並得到警方乃至隔壁其他攤商支持的重要力量。

以上比喻可以說明,台灣在面對國際正義力量減弱,孤立和威脅壓力日增的環境時,也不必選擇被支配和削弱。在經濟上我們應該提高自主能力和關鍵性以避免受到經濟孤立和制裁。我們要提升人民生活及產業競爭力以提高內聚力;我們也要以更合理有效的民主程序來做經濟決策,以求集思廣益和公平透明,並藉以得到更多國內的認同和國際的支援,甚至做為改變其他國和世界的示範力量。這樣以民為主的經濟政策,是台灣在國際困境中很值得主動努力的重要方向之一。

經濟政策宜「提高經濟自主性」

經濟上的自主,並不是自給自足不與人合作,而是不必任人支配。過去數十年我們先是和先進國家廠商合作,雖然也賺到不少錢,但代工的方式使我們處於被支配而不易自主發展的地位。近三十年則有許多人以兩岸是互補、新興民族該大膽西進、三通和簽ECFA可使台灣活起來等等說法,主張更密切和中國經濟結合。結果台灣產業大量外移中國,造成台灣國內失業上升和薪資下降的後果。產業被紅色生產鏈取代或支配,陸客來台相關產業先被一條龍剝削,再因中共脅迫蔡政府而失去中國原先恩賜的商機,並使大筆投資難以回收。西進結合中國,顯然是比為先進國家代工更沒有經濟自主,而且更可能威脅政治自主的方式。

在現在的全球化時代,要提高經濟自主性,必須要能生產別人不會生產的東西,也就是發展知識經濟和新興產業,而且少和有野心想控制我們甚至想獨吞一切的國家合作(請參閱:陳博志,《台灣經濟戰略》,2004年,時報出版)。2000年我在經建會時即提出了知識經濟方案,但我離開政府之後很多主張至今並未能實現。1992年我為民進黨第一次全國民間經濟會議所擬之總體政經戰略,也已主張限制和減少對中國的投資,並加強對東南亞之投資合作。這也就是後來李登輝總統的戒急用忍和南向政策。但行政部門並未能落實這兩政策的精神。

這兩政策當時的背景是:台灣因為開發中國家的競爭及新台幣大幅升值,大量產業不得不外移。若政府沒有對策,大部分外移的產業將移到中國,而使它們的中游上游產業也漸被迫移到中國。戒急用忍和南向政策是要將部分廠商引導到東南亞,以降低對中國的過度依賴,並使中上游產業因市場分散而較可能留在台灣發展,不必因為太依賴中國而不得不移往中國。

這兩政策當時若能有效執行並得到相關先進國家的支持合作,今天東南亞國家的發展可能會較好,我們的產業外移不會這麼嚴重,經濟自主性可較高,中國的紅色供應鏈也可能不會發展得這麼大這麼快。中國今天能威脅先進國家的經濟,有一大部分是先進國家當時採取了錯誤的策略,誤信中國會遵守國際貿易規範,並因某些無知或被收買之人士的鼓吹,而誤以為中國經濟發展後自然會採取民主並尊重人權所致。

馬政府因為一心要和中國結合,所以政策當然違背台灣的自主性。蔡政府已較重視培養本國經濟的自主性,但為此所做的投入仍然太少。前瞻計畫應加強提高產業競爭力和勞動生產力的投資,而暫緩一些較不急迫的建設(請參閱:陳博志:〈前瞻計畫應依國家發展策略前瞻〉,《看》雜誌,2017年6月)。而因為時代背景已不同,蔡政府的新南向政策已不能像以前的南向政策那樣以引導企業南向投資為目的。不過新南向的政策方向或理念是甚麼,是否有助台灣的自主性,至今仍不太清楚。

經濟政策宜「提高人民內聚力」

馬政府因為政策方向是對外開放及結合中國,因此並不太在意以提升人民生活和產業競爭力來提高台灣人民的內聚力。蔡政府似較重視這個目標而有長照和社會住宅等政策,但有些政策規劃和推動的方式卻可能反而傷害了人民的生活和內聚力。

例如一例一休的原始目的是為支持和保護勞工,但因規定不當,有很多勞工的實質收入下降且工作更不方便,人民得到的服務品質惡化,企業則成本上升且經營不便(請參閱:陳博志:〈一例一休的經濟政策思考〉,《台灣經濟研究月刊》,2017年6月)。若蔡政府堅持不願修法,恐違反其原先照顧人民生活和產業競爭力的善意。

蔡政府另一個該改善的地方是要維護台灣人民的相互包容。台灣因為歷史因素而發展出超高的包容(請參閱:陳博志,〈經濟永續發展有賴文化創新與包容〉,東吳大學主辦「文化的力量:傳承與創新國際學術研討會」專題演講,2017年6月1日)。但蔡政府有多項政策卻因規劃不清楚、方向不正確,甚至有些人士故意操弄,而出現雙方尖銳對立,甚至謾罵攻擊的情況,撕裂了台灣人民包容的文化。

以年金改革為例,年金制度要改革的原因是:人民壽命延長,所以領退休的時間更長;市場利率下降,所以18%的優惠利率變成太高;以及長期對營利事業和消費者減稅,使稅收占GDP之比例大幅降低而付不出退休金等等因素。合理的改革應依道理因應這些因素來調整(請參閱:陳博志,〈年金改革之目的、觀念與經濟學理〉,《貨幣觀測與信用評等》,2017年1月)。

但政府以所得替代率做為改革之理由和標準,有些名嘴和官員把反對改革方案的人甚至所有公務人員打成貪得無厭而不要臉的人,有些反對者也一味反對改革甚至攻擊蔡總統本人,使這場改革全無據理討論,淪為菜市場的討價還價甚至謾罵。蔡政府和民進黨也因而和部分軍公教人員產生難以消弭的對立。

同婚的問題因為雙方各自解釋對方的主張,而政府未能及時提出可以調和的方案,因此在人民情感上產生的裂痕也很嚴重。由上兩例子及蔡政府強行通過前瞻計畫而國民黨大鬧立法院的做法來看,蔡政府這些政策好像是靠極端的反對意見來護航,因此得以逃避理性的討論而順利過關。但這做法卻使政策的一些缺點未被改正,因而破壞的社會和諧與包容,以及因而喪失的內聚力,恐是台灣難以承擔的成本。

經濟政策宜「以民主方式做決策」

除了以實質政策來提高經濟自主性和人民的內聚力之外,以民為主另一個重點是在程序上用民主的方式做決策。民主才能選出對人民和國家真正有利的政策。成功的民主可以使我們在國際上得到更多尊敬和支援,也可以有更大的力量改變其他國家的獨裁思想。經濟決策的民主更較容易吸引其他國家的效法,而產生漸進推動其民主化的作用。

台灣戰後的民主化也可說是由經濟決策的民主化開始。戒嚴時期第一個可以公開批評政府而不被抓去關的流行語叫做「中華民國萬萬稅」。在人民不太能談政治的時期,經濟決策已可以相當公開在媒體評論。1982年蔣碩傑先生和王作榮先生關於貨幣政策的辯論不只占領媒體極大篇幅,甚至有至今未能再現的電視公開辯論。當時就有政治學者向我說很羨慕經濟學家所享有的言論自由。後來蔣經國總統接受民主化的潮流,一部分也是因為十信事件及其後的許多討論暴露了非民主決策的弊端。可惜的是現在經濟決策民主的程度卻停滯甚至倒退。

掌握權力的執政者不管多英明,也不管是民主或專制政府,在知識和問題都很複雜的現代,執政者都不可能是柏拉圖所期望之道德和知識都是最頂尖的「哲王」(philosopher king),因此不可能一個人就為國家社會想出最好的政策。任何獨攬大權的人或黨派,最後多會被宦官、奸臣、寵妃面首以及利益團體所包圍。很多人都會想利用「一帶一路」(裙帶和門路)去影響掌權者以得到對自己有利的政策。

獨攬大權的人也可能因為被奉承和資訊的隔絕,愈來愈覺得自己是哲王而聽不進不合己意的主張。但聚在身邊的人同質性愈來愈高,不管是華爾街幫、X大幫、X州幫,都可能因知識經驗的近似而使其看法和政策偏頗(Raghuram G. Rajan,《金融斷層線》,高寶國際有限公司,台北,2011)。

政府體制中最好有自我檢視政策是否偏差的制度。古代中國中央政府設尚書、中書、門下三省,門下省的職責就是在聖旨政令發出之前檢查其是否恰當,唐太宗時的名臣魏徵就屬門下省(請參閱:陳博志:〈梁國樹、魏徵、決策內控機制〉,《台灣經濟研究月刊》,38卷12期,2015年12月)。

表面上應由多數民意決定政策的民主政治,在代議制度下也因政黨中的派系政治使少數人可透過層層投票掌控更大的派系和政黨,進而掌握國家的政策。所以有很多政策其實只是少數人的主張。人民必須有更多更廣泛的公投權利,才可能制衡代議政治的偏差(請參閱:陳博志:〈孫文比較喜歡蔡英文〉,《看》雜誌,44期2009年9月)。

民主政治不能只靠英明的領導和革命的政黨

但就算有更多公投,人民的意見也可能被一些力量扭曲,而使真正對人民有利的主張無法勝出。媒體常只願報導符合其主張的意見,政府也常用收買學者和媒體、資訊掌握以及政治宣傳等方式,讓人民得到不正確的資訊,以使人民支持政府的政策。

1996年政府推動兩稅合一政策,宣稱稅收幾乎不受傷害,但我認為每年稅收損失可能達千億元。當時我公開要求財政部公開其計算稅收影響的方法,以使大家檢視是否正確,但財政部根本不理,政策就在不會損失稅收的想像下通過(請參閱:陳博志,〈稅改的效益評估亟待改善〉,《看》雜誌,141期,2014年3月)。十多年後如今財政部已承認稅收損失已逾兆元,因而必須改掉兩稅合一政策。若非這項損失,政府包括年金改革在內很多事情都不必這麼辛苦。執政者當以此為鑑。

政府也有很多政策可以讓人民和地方政府因為私利而不得不支持,民意也因而被扭曲。買票式的肉桶政策大家都已知道不必多解釋。號稱有七成人民支持的年金改革,就像12個人一起吃酒席,而11個人投票決定由張三一個人買單一樣,是多數人決定由少數人承擔改革成本,根本不算真正的民主。

馬政府推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乃是一個錯誤的特權政策,但當時有國民黨人士卻以不贊成的地方就得不到這特權來威脅各地方政府不能反對。擴大公共建設的政策有很多建設成本由中央負擔,其項目也由中央掌控,因此地方政府和民眾為了分到較多利益也不得不表態支持。

這些使政府決策偏離國家利益、未能真正以民為主的情況,必須有公投和內部檢驗等更好的制度,也必須有更多更公開公正的討論。民主政治要健全發展,不能只靠英明的領導和革命的政黨,要有更好的媒體、政治制度、學術研究和評論以及維持正義的司法(請參閱:陳博志,〈自由社會的四大支柱〉,《看》雜誌,139期,2013年12月)。台灣已有不少成果值得稱讚,也仍有更多可以再努力的空間。

資料來源:陳博志,〈台灣的經濟決策是以民為主嗎?〉,《看雜誌》第1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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