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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呂曜志/對於未來四年 金融制度改革的六項建言

林佳龍/台灣智庫共同創辦人 呂曜志/台灣智庫執行長

金融產業是協助台灣製造業結構轉型與國際化的重要引擎,也是帶動國內服務業升級,提高就業與薪資的火車頭,我國金融機構總資產將近一二○兆元,創造了百萬人的工作機會,如果能夠持續思考制度改革,在穩健風控的前提下擴大金融工具的多元性,提升金融機構競爭力與資金運用效率,不但能夠幫助台灣打造更多的護國群山,也能夠創造更多高薪資工作機會,甚至在國際地緣政治變動過程中,提升台灣在印太區域的金融地位,形塑另一個國家安全之盾。


台灣智庫自創辦人林鐘雄董事長以來,歷經陳博志榮譽董事長、吳榮義董事長、柯承恩前副董事長,及魏啟林前董事等領導下,對於金融發展與改革議題,一向保持高度關心。從過去一次金改與二次金改的檢討與回顧,到挑戰二○三二在創新台灣主軸下的金融議題,我們認為改革與發展的腳步不能停下。在搜集產業與學術界的許多意見下,本文階段性總結六項發展方向,提供社會各界先進深入討論,也期待未來四年,台灣在金融發展上能有持續積極的作為。


圖片來源:AdobeStock


金管會正名為金融發展與管理委員會


我國金融業主管機關原為財政部,二○○四年為實現監理獨立性,成立獨立機關及委員會制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後雖於二○一二年再度改制為行政院二級機關的首長制,然性質仍以監理為主。面對金融產業國際競爭激烈,並高度運用人工智慧科技與重視綠色金融,發展議題多元與複雜性,早已凌駕監理業務。是故金管會在名稱與組織上,都有必要在廿年後的明年,重新檢視與調整。


因此依據「金管會組織法」第一條的成立目的,基於「促進金融市場發展與金融穩定」下,我們建議將金管會正名為「金融發展暨管理委員會」或類似名稱,將未來的業務,更平衡地著重在發展創新與監理的天秤兩端上。


設金融發展局 促進金融市場發展


同時,借鏡新加坡,日本與韓國的三級機關架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設有「市場發展部」,日本金融廳設有「綜合政策局」與「企劃市場局」,韓國金融委員會更設有「金融產業局」與「金融創新局」。相較之下,我國現行體制強調檢查與銀證保等條塊編制,應積極參考各國發展機制,增設橫向整合發展之「金融發展局」,或是以原有綜合規劃處升格為「金融發展局」,以肩負我國金融市場發展任務。


設計獎勵金融業者對員工加薪的機制


金融產業是我國服務業中創造就業機會的龍頭,對於提升國內整體薪資具有決定性角色。在社會責任金融的趨勢下,主管機關應設立誘因機制,鼓勵銀證保業者針對基本薪資,業績獎金,年終獎金,女性從業人員相關福利等,鼓勵各大公會與業者勞工代表進行平台溝通。此外也可鼓勵金融業者設立勞工董事或勞權專家為獨立董事,並強化對金融業者職場幸福措施之表揚。


回歸產業租稅衡平,調降金融營業稅從五%到二%


金融營業稅於一九九九年曾為因應亞洲金融風暴從五%調降到二%,用以降低呆帳危機,改善金融體質;後二○一四年為健全政府財政,稅率回復到五%,其中僅三%入國庫,其餘二%和非銀保本業的金融營業稅收則轉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我國採總額方式課稅,與先進國家不同;若以各產業稅負公平性來檢視,因金融業沒有進項稅額扣抵,現行營業稅相對偏重;又二○一四年調升定調為「回饋稅」(feedback tax)性質,自宜訂定落日條款。鑑於蔡英文總統執政八年來,國內稅收穩健且有歲計剩餘,二○二四年底又適逢金融特種基金落日,近期金管會與財政部已有相當討論與準備,期待下一個四年能夠合理調降稅率,給予金融產業向前衝刺誘因。


有效運用金融產業資金,促進產業轉型與創新


二○一九年政府推動境外資金回台,一年內引導二二五四億資金匯回。國內也有充分資金,如壽險業資產總額估計約卅二.九兆,可運用總額廿八兆,但投資國外約佔六十六%,如能一部份運用在與國內建設與產業發展,更可加速台灣企業轉型與國際化。因此我們建議可鬆綁壽險業投資台股相關限制;在台推動境外籌資、資金調度與資產管理專項業務;放寬外匯與國際金融商品承作範圍;發展私募基金產業等,有促進產業轉型與創新的功效。


新南向政策需要產業界的參與,結合政府與民間基金進行與當地國之合資或併購,發揮「有股權才有主權」的影響力,才能讓台商在國際化的過程中有主導的影響力。而台灣如能設置較有策略性的區域投資基金,更可以因其投資的影響力,而與當地金融與產業界建立密切的合作關係。


推動交易所轉型與國際化


近年來,我國股市就上市家數與募資總額呈現成長趨緩,使得籌資功能未能充分發揮。雖疫情以來我國經濟表現領先全球,股市成交量屢創新高,然而交易所轉型與國際競爭力仍需優化。在美中抗衡格局下,香港原有亞太金融市場角色已經鬆動,台灣各交易所能否轉型並國際化,搶佔關鍵機會,並吸引優質國際企業改為來台上市,實有重大戰略意義。


全文轉載自自由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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