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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向協和台灣願景 探索政治制度的設計如何反映多元民意

責任編輯:林威皓︱台灣智庫副研究員



台灣智庫「挑戰2032:台灣國家願景系列論壇」第三場「協和台灣」論壇綜合座談由東海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張峻豪主持,立法委員林昶佐、台灣民意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林國明、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教授陳信安與談。

 


張峻豪:面臨選後國會前景仍需尋求盡可能多數支持


「協和台灣」在世代之外兼具理論和實務面意義,將協和式民主或共識性民主結合選舉或憲政體制非常有意義。自身的經驗是舉辦憲政體制討論半總統制的研討會至今已經14年,但要在理論上要對話仍然非常困難,而林佳龍秘書長從過去就有理論耕耘,時至今日仍會在媒體上談及半總統制、多黨體系與民主體制,非常不容易。

 

這場座談結合理論、實務的跨領域、跨世代對話,從社會學、政治學、法律學到實務政治工作的整合。選後可能面臨立法院三黨不過半的憲政時刻,包括協商式民主、共識民主、聯合內閣,還是要尋求盡可能多數的支持,以過去半總統制國家羅馬尼亞總統、總理不同政黨隨後破局的經驗為鑑,制度仍然是重要的。

 


林昶佐:設法團結更多的人走向具共同國家意識的政黨環境


「如何團結更多的人、如何不讓多元議題在辯論過程中變成中國見縫插針的機會」是政治上持續思考的議題,過去籌組時代力量也是希望成為健康的兩黨制和多元政黨,而不用擔心因為競爭被國民黨得利,儘管在這幾年實踐過程中發現這個時程比想像中慢,但慢慢得出一個想法,若兩個友善、有共同國家意識的的政黨競爭環境,可以確保這樣的七成民意時,就是協和的台灣而非瀕臨分裂的台灣。

 

舉過去同婚法案時在立法院利用小黨優勢針對各黨派「反同立委」進行無差別遊說的經驗為例,想辦法團結更多人、跨越原本的限制,一票一票去拉,這是追求共同價值的實踐。在下個階段,如何讓新生代年輕人能被有效組織、賦予更多行動力去承擔責任,相信會是持續走向那個「七成民意」的積極、具建設性的多元價值過程中舉足輕重的課題。

 


游盈隆:民進黨協商式民主的理念與主張具延續性


1995至1996年台灣面對中共飛彈危機的緊張情勢、內部社會族群的強烈衝突,民進黨提出「社會大和解、政治大聯合」的主張,當初提「協商式民主」著眼於台灣的外部威脅和內部意識形態和省籍分歧,在民進黨內獲得高度共識,至2012年選前蔡英文總統拋出「成立大聯合政府」因應台灣政治發展的必要,有其理論基礎和經驗支持,因此「協和」的理念與主張有其延續性。

 

面對明年選舉,民調顯示近六成選民不希望民進黨繼續完全執政,盼賴清德副總統正視,並繼承民進黨傳統提出大聯合政府的主張,畢竟「民主政治不是只有一套英美的多數的民主、還有另外一套協商的、強調政治權力分享的的協和式民主值得台灣社會去正視」。

 


林國明:透過權力分享和更開放的決策建立包容政治體制


「協和台灣」的概念兼具理想性和現實,透過權力分享和更開放的決策建立包容的、更民主的政治體制,這對充滿著對立和多元分歧的社會很重要。民主最基本的一個原理是「受決策所影響的人,應該要有機會去影響決策」,這是在每一次的多數決選舉中可能沒有辦法表達的,因此我們需要思考制度的設計如何在政治上代表少數、社會分歧的利益。

 

因此在政策操作方面,任何的聯合政府、政黨合作都應該從協和式民主的初衷去思考,而非只是維護權力的鞏固,要開放公民和團體不只透過政黨和民意代表才能有參與協商、決策的管道,並提供更多的訊息和資訊做對話,讓民眾可以了解政治議題,並透過對話來做決定,這也是參與式預算和審議是民主的嘗試。

 


陳信安:談權力分享不能忽視憲政上責任政治的要求


在協和台灣的脈絡下,應思考「政治制度要如何容納本土因素」的問題,台灣政治文化對憲政與國會的認知、對總統的期望都和國外有所差異,若直接套用難免格格不入。自 1997 年修憲和釋字第 627 號解釋後,已肯認了台灣是總統握有政治實權的雙首長制,那若要談權力分享,應思考「人民是否允許權力分享?哪些權力可以分享?哪些部會可以讓在野黨推舉做首長?」這是憲法責任政治的要求。

 

在台灣短期內可能持續存在「共同敵人」的情況下,談權力分享時無論內政或外交、國防,都必須要注意「敵人」的課題;談權力分享,那本土憲政文化中是否有政治相互協商的文化?應思考現行立法院的協商制度、行政院做行政決策的過程中,是否有所不足,以致無法顧慮到不同的聲音而利益,朝這方向去著手調整、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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